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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收过期药品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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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的回收究竟能够走多远呢?

政府回收过期药品能走多远?

2006年5月27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建立和实施集中回收、统一销毁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多位医药界人士认为,此举是对北京市药监局局长冯国安在今年初北京政协会上所作表态的回应。当时,冯国安曾表示:“我个人希望通过在社区设点的方式,回收百姓的过期药品。”

过期药品回收从药厂的“以旧换新”到药店的“礼券折扣” 再到政府的“无偿回收”,似乎总不如回收小摊上的现金交易来得实在。而每种药品回收的模式似乎都不够完善,总是不能有效地遏制过期药品流入黑市进而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这一次,由政府主导的回收究竟能够走多远呢?

回收模式的探索

作为北京市药监系统开展过期药品回收试点的朝阳区,在今年3 月就已经将首批药品回收箱发放至劲松、望京地区的十个社区。6月9日上午,记者在药监朝阳分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劲松中社区开启药品回收箱。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苏丽迦告诉记者,回收箱设立两个月来受到了居民们的欢迎,解决了以前群众不知道怎么处理过期药品的困惑。打开回收箱,记者看到,1米高近40厘米宽的回收箱已经差不多被过期药品塞满。经过清理,仅这一个回收箱的过期药品就装了大半个编织袋。

据药监朝阳分局的孙晓芳介绍,从去年开始,朝阳分局就组织人员定期到居民家中进行家庭药箱清理活动,只是实施面不够普遍。今年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在一些较大的社区设置了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箱,从目前几个月的运行情况看,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

但也有许多业内人士表达了担忧:活动一开始大家的自觉意识高,等过了这股热乎劲,情况还很难说。毕竟把药交到这里来是无偿的,把药交给药贩子,还会有一定的经济收益。据了解,药贩子的回收价一般在药店售价的30% 以上,有的可达50%。在利益的引诱下,光靠道德的力量有时候会显得力不从心。#p#副标题#e#

而由企业主导的过期药“以旧换新”的回收模式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2005年4月19日,广药集团首批50家授权回收点在广州、北京、上海、香港等十多个城市与伦敦同时启动。广药集团属下白云山在全国设立了l00多家授权回收过期药品的定点药店,消费者可以用白云山生产的过期的旧药免费换取新药, 回收的药品在当地药品监督部门监督下销毁。

与此同时,包括海口、济南、南昌、北京、广州等30多个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湖南老百姓、广东金康、北京天天好等100余家大药房等等,都推出不同形式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行动。过期药品回收风起云涌,迅速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门话题。经过一年的实践,今年3月,广药集团决定“升级”其回收机制:从此前只回收本公司产品,逐步“升级”为免费更换所有品牌相应药品: 集团下属企业包括白云山、王老吉、奇星、中一等15家企业的过期药品,从去年只在广州5家药店回收,推至全省39家药店。

其中,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还特地推出了“复方丹参片特别授权药店”,在全国76个城市共285家药店,不仅回收旗下药品,还回收所有品牌和剂型的复方丹参系列药品。

广药集团进行的药品回收活动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也让药品生产企业看到了过期药品回收的好处。今年3月19日,主题为“拒绝过期药品危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的大型公益活动在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锦州四个主要城市同时拉开序幕。由东北制药集团主办的这次过期药品回收、换购活动,据称是迄今为止国内规模最大的。

东药集团筛选了18家药店作为过期药品回收、换购站,所回收的过期药品将在活动结束后集中销毁,换购所得全部收入将制作成回收箱安置到四个城市的主要社区,用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

业内人士分析,企业进行过期药品“以旧换新”的回收,必然要进行相当大的投入。也只能是广药、东药这样的大企业能够“折腾”得起。而根据一项社会调查的结果,我国各大城市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215粒,其中30%至4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if-以上。如此大量的过期药品,仅靠几个大型企业的力量是很难实现安全回收的。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顾海曾表示,从科学的用药习惯到对药品回收的理解、支持,全民的普及教育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作为一项关系百姓用药安全的大事,个别药厂、药店单枪匹马地开展回收过期药品活毕竟势单力薄,联合更多企业的参与才是扩大影响的有效途径。#p#副标题#e#

道德VS 利益

据了解,此次北京市药监部门设立的药品回收箱完全是由政府进行主导的一项公益行为。北京市药监局宣传部门的王女士对记者明确表示,市民参与过期药品回收都是无偿的。

有政府行为研究专家表示,政府部门的想法是好的。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意想不到的难题。最主要的就在于政府主导的过期药品回收是“公益行为”,老百姓把过期药品投入政府部门设立的药品回收箱后, 自己得不到任何补偿。相比当初买药时的“巨额” 消费,任何人的心里都会有一定的反差。在道德和利益相矛盾的时候,重视道德忽视利益往往是政府部门公共政策“好心得不到好报”的主要原因。在回收的时候如何对老百姓进行补偿,也是一个应该考虑的问题。

也有市场人士提出了不同意见。东药集团品牌管理部部长杨晓昕在其开展的过期药品换购活动中表示,“有偿回收” 表面上看是鼓励消费者采取正确的方式处理过期药品,但很容易形成误导,使一些消费者误以为过期药品仍然有价值,甚至当成“香饽饽”一样待价而沽,不仅没有收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反而产生适得其反的作用。杜绝过期药品危害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不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体,都有责任、有义务以积极的态度来对待过期药品回收的工作,正常的、合理的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应该是无偿的、义务的。

北京金象大药房董事长徐军认为,老百姓想得到一定的补偿是可以理解的。而政府进行药品回收活动也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 同时药品销毁也要花费一定的金钱。从药厂、药店纷纷参与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的情况看,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一种有效的制度,一方面,不能改变活动的公益性质;另一方面, 可以为老百姓争取一定的补偿。让政府、企业、百姓通过一定的方式共同承担回收的成本才更可行。